根據省教育廳下發的《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位授予工作的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授予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參加江蘇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課程考試全部合格。
3、中藥藥理學、中藥文獻學、中藥化學三門學位課程考試(每門百分制)總成績達到210分以上(含210分)。
4、英語(二)考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含70分)或者在申請授予學士學位當年的前五年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考試者,方可申請學士學位。
5、畢業論文成績達到良好或75分以上。
二、申請時間、地點及材料、費用
1、申請時間;每年3月第一周
2、申請地點:南京中醫藥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仙林校區B13-319西)
3、申請方式:填寫《南京中醫藥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
4、申請材料:
(1)學士學位申請表(附件一)
(2)畢業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四、六級英語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需加蓋考試學校教務處印章);
(5)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兩張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照。請到“南京新視野圖片社”拍照(淮海路50號南方證券大廈2508室,聯系電話:025-84506946、84418163,拍照時間:9:00~17:00)。
注:(2)、(3)、(4)、(5)原件審核后帶回。
5、考生來校辦理申請手續時需交納學士學位評審費200元(根據蘇價費函〔2002〕114號、蘇財綜〔2002〕118號文)。
6、無英語(二)成績,包括換考者不授予學士學位。(有四級以上證書除外)。
學士學位的申請期限為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后的一年內(按畢業證書上日期計算),逾期視為自動放棄處理,并不再補授。
學士學位申請表.doc
南京中醫藥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自學考試辦公室
二0一八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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